發生性騷擾時,該向哪個單位求助?
法令名稱 性別平等教育法性別平等工作法性騷擾防治法適用範圍性騷擾事件之一方為學校校長、教師、職員、工友或學生,他方為學生。 受僱者於執行職務時,任何人對其造成敵意環境性騷擾,或雇主對受僱者或求職者實施交換條件性騷擾。 不適用性別平等教育法及性別平等工作法之性騷擾事件。 例外情形無特別規定。 受僱者於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場所執行職務時,遭不特定人性騷擾,其調查、調解及處罰等事項,適用性騷擾防治法規定。 受僱者於非工作時間遭同事或不同單位具業務往來人員持續性騷擾,或遭最高負責人或僱用人性騷擾,仍適用性別平等工作法規定。 申訴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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