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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房思琪翻版!狼師畸戀10歲女童」記者會一案,婦幼隊說明

  •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婦幼警察隊

有關臺北市議會許淑華議員召開「房思琪翻版!狼師畸戀10歲女童」記者會一案,經查該案本隊於109年7月10日受理報案後,當日即報請臺北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並由檢察官親詢製作筆錄,本隊同步協助聲請保護令在案,該案後續已於109年8月13日由本局中正第二分局函送臺北地檢署偵辦。
議員於記者會中表明「未受理誘拐罪嫌」等情,查本案加害人已以妨害性自主罪嫌函送,另保護令部分,刻正由臺北地方法院審理中,本隊將持續配合地檢署指揮偵辦,並協調相關分局加強被害人之安全維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