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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導文化部「檢舉黃牛專區」,全民共同防制黃牛

依據《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10-1條,為維護民眾近用文化創意活動之權益,請民眾不要購買黃牛票、販售票券不能加價、不得以不正方式(例如使用外掛程式)購買藝文表演票券。


以超過票面金額或定價販售藝文票券者,將由主管機關依票券張數處以票面金額10倍至50倍罰鍰;涉及以虛偽資料、掃票機器人、外掛程式或其他不正方式搶票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科或併科新臺幣300萬元以下罰金。


文化部建置「檢舉黃牛專區」,請全民共同擊退黃牛。


全民共同防制黃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