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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計畫

壹、依據
  行政院101年12月28日院臺法揆字第1010075595號函頒修正「國家廉政建設行動方案」肆、四(三)「推動
  校園誠信,深化學子品格教育」執行策略。

貳、目的
  透過大專校院學生蒐集資料、參與賽事的過程,培養青年思辯與團隊合作的精神,並藉公開辯論為校園導入民主
  對談的風氣,啟發參與者對於當前廉政運作、及相關廉政議題之關注與重視,同時藉由邀請海外隊伍參賽之新制
  ,拓展青年學子國際觀,認知全球化競爭與國外廉政發展等趨勢。

參、期程
  103年10月17日至19日辦理。

肆、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法務部、臺北市政府。
  二、主辦單位:法務部廉政署、臺北市政府政風處。
  三、協辦單位: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東吳大學正言社。

伍、辦理方式
  一、對象:
   (一)國內:全國公私立大專校院學生以校為單位自由報名參加。
   (二)國外:採邀請制,由主辦單位洽華語地區國家組隊參賽。
  二、題目:我國應訂定機關內部不法資訊揭露者保護法。
  三、比賽方式:
   (一)分初、複賽及決賽,初賽採分組循環賽制;複賽、決賽採單敗淘汰制。
   (二)比賽規則採新式奧瑞岡賽制(四、、四)。
   (三)比賽勝負依比賽規則決定。
  四、獎勵與補助︰
   (一)團體獎:本次比賽除優勝獎項外,另給予單場優勝隊伍獎金。

獎項

禮券(新臺幣)

備註

冠軍

45,000


前四名隊伍並頒

獎盃
1座。

亞軍

25,000

季軍

15,000

殿軍

5,000


序列

獲勝禮券(新臺幣)

單場優勝隊伍獎金

1,000

   (二)個人獎:由前四名隊伍中各選出1名最佳辯士,可獲頒新台幣2,000元禮券及獎牌1座。
   (三)補助:主辦單位提供大台北地區(北北基)以外參賽學校(以參賽學校地址為主)代表每隊
      最高金額2,000元之車馬費補助。
  五、 報名比賽時程及地點:
   (一)比賽及領隊會議時間、地點:

活動名稱

時間

1次領隊會議

103921

2次領隊會議

1031016

開幕及初、複賽

1031017日至18

總決賽、頒獎

1031019

       ※地點暫定於東吳大學城中校區:臺北市中正區貴陽街一段56號
   (二)報名方式:
      1. 本次比賽於比賽前上網公告並開放報名,參賽隊伍採上網登記報名
       (活動網頁https://www.facebook.com/events/919679798048227/ ),
       報名期間103年9月5日起至9月21日止。
      2. 本次比賽參賽隊數以24隊為限。
       國內20隊:各校原則限報一隊,以先後順序為錄取原則,同時可報名第二隊,以一校一隊
        不足20隊時,依先後順序錄取第二隊。
       國外預定邀請4隊參賽(國外參賽隊伍不足時,以國內隊伍依後補序位遞補之)。

陸、本計畫執行經費,自臺北市政府政風處及合辦機關103年度預算項下支應。
柒、本計畫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