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警員莊子揚112年11月29日擔服18至21時巡邏勤務,於19時6分接獲通報稱有一少年坐於新生北路二段○號頂樓水塔旁,疑似欲輕生,需警協助。
二、員警立即趕赴現場,經了解民眾稱因與女友分手且父母於年初離異,心情不好,認為人生已無希望,故至頂樓欲輕生,員警暖心安撫開導,使該男情緒逐漸平復,願意配合員警下樓,員警先將其帶回所安置並通知其父到所帶返家照顧,家屬對於員警積極拯救生命,避免憾事發生,深表感謝。
三、莊員積極助人,暖心關懷攔阻欲輕生民眾,避免憾事發生,對提升警察形象具有助益,足堪同仁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