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警員陳思妤113年4月17日擔服9至12時巡邏勤務,於11時許接獲通報稱新光銀行龍山分行有民眾欲匯款新臺幣300萬元,疑似遭詐騙,需警協助。
二、員警立即趕赴現場,民眾表示其女婿用通訊軟體傳送訊息表示其任職之研創公司員工欲離職,打算以低於市場價格出售公司未上市股票,惟須匯款300萬元至玉山銀行六家分行帳戶,員警要求查看手機對話紀錄及所提供之英文授權書,察覺有異,勸導此為詐騙集團常用之「假投資」詐騙手法,請其勿聽信指示操作或交付財物,並提供相關案件供參考並做防詐宣導,成功使民眾打消匯款念頭,對於員警積極查證與耐心勸說表達感謝。
三、陳員耐心說明,成功攔阻詐騙新臺幣300萬元,對提升警察形象具有助益,足堪同仁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