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小隊長蕭芸璟、警員林高次、陳子玄、陳政憲、上官立儀等5員112年1月13日擔服8至12時巡邏勤務,在環河南路三段實施路檢,民眾賴○○見警神色慌張,欲逃離路檢點。
二、 員警立即追上加以盤查,詳細盤查後發現賴男為違反洗錢防制法而遭通緝,而後附帶搜索其隨身物品,查獲大量分裝成小包裝之毒品,內含二級毒品MDMA與三級愷他命的咖啡包共2 包(總毛重7.36公克)、二級毒品安非他命共10包(總毛重18.37公克、總淨重16.30公克)與三級毒品愷他命共23 包(總毛重41.14公克、總淨重36.54公克),賴男坦承持有等情事,全案偵辦後以意圖販賣二、三級毒品、洗錢防制法通緝移送萬華分局偵查隊偵辦。
三、 蕭等5員主動盤查,查獲毒品案件及通緝犯,對提升警察形象具有助益,足堪同仁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