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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性侵害?遭受性侵害時,可向哪些單位求助?警察機關保護措施與流程?

(一)性侵害係指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性交或猥褻者,它是對個人隱私侵犯的犯罪行為,並非僅是單純的性攻擊,必須依法究辦。

(二)遭受性侵害時,可向哪些單位求助?

1、醫療院所:各地醫院、診所會把您當作急診,驗傷分類第一級病人,優先處理。

2、社政單位:可洽當地縣(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或撥打全國保護專線:113。

3、警政單位:緊急報案專線:110。

(三)警察機關保護措施與流程?若不幸受到性侵害,請儘速向警察機關報案,警察單位會採取下列措施及流程來保護:

1、警政署已實施「單一窗口」報案制度,任何單位都可受理報案;受傷害後應儘快報案,以利警方爭取採(蒐)集物證,將歹徒繩之以法。

2、警察(分)局會指派受過性侵害案件專業訓練的警察人員協助,並徵求同意後,由員警陪同至醫院詳細檢查、驗傷並採(蒐)集相關證物。

3、當處理人員會在適當處所採取隔離措施,確保隱私。

4、被害者可以請法定代理人、配偶、直系或三等親內旁系血親(例如:兄弟姊妹、伯父、叔叔、姑姑、阿姨、舅舅、姪子、姪女、外甥、外甥女等)、家長、家屬或性侵害防治中心指派之社工人員陪同在場及陳述意見。

5、經評估進入被害人減少重覆陳述作業流程者,在詢問過程,將全程錄音、錄影,以保全證據。

6、如果被害者需要接受心理治療、輔導、安置、法律扶助或緊急診療時,可以向各縣市政府設立的「性侵害防治中心」請求協助,警察機關可以幫您聯絡該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