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警員黃俊瑋112年9月19日擔服12至15時巡邏勤務時,民眾神色慌張至所報案稱丈夫購買噴槍、木炭等物獨自駕車外出,期間不斷撥打電話均無法聯繫,擔心尋短,請求員警協助。
二、值班員警得知後立即調閱監視器,發現該車最後行蹤在中央北路四段山區一帶,立即調派線上巡邏員警黃俊瑋、吳宗翰前往周邊尋找,果然發現一部自小客車停於路旁為發動狀態;員警上前查看見一男子坐在駕駛座上昏迷不醒且車門上鎖,多次拍打車窗叫喊均無反應,且副駕駛座下有一盆正在燃燒之木炭,員警當機立斷使用警棍擊破車窗,過程中不慎遭玻璃割傷手臂,將車門打開後合力將該男抬出車外,輪流施以CPR並等待救護人員到場,所幸經送往臺北榮總醫院搶救後順利恢復意識,家屬對於員警及時救援拯救生命,再三表達感激之意。
三、黃員主動積極,及時救援欲輕生民眾,避免憾事發生,經壹蘋新聞網等網路媒體報導,對提升警察形象具有助益,足堪同仁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