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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華分局青年路派出所警員周泓葳

一、警員周泓葳112年4月23日擔服3至6時值班勤務,於4時25分許接獲110通報緊急協尋,報案人魏女稱哥哥魏男(75年次)因感情問題,留言給家人表示欲輕生,請求警方協尋。

二、    員警立即確認手機定位地點位於堤外馬場町公園,並不斷撥打魏男電話,嘗試與之交談,安撫情緒以增取時間搜尋,最後終於在堤外停車場發現其所駕駛之自小客車,經搜尋附近樹叢,找到腳正踩著矮梯,將尼龍紅繩綁在榕樹上,另一頭已纏繞在脖子企圖輕生之魏男,員警見狀不斷開導魏男,經一番勸說下,終使魏男放棄輕生;經了解其因感情問題,一時想不開,故自桃園開車到以前常與女友約會的馬場町公園欲結束生命,經檢視其身體狀況,無立即性危險,隨即通報119協助送醫,並通知家屬到院照顧及撤尋,再依規定通報衛生單位,家屬對於警方即時救護生命,表示由衷感激。

三、    周員臨危不亂,及時勸導欲輕生之民眾,避免憾事發生,對提升警察形象具有正面助益,足堪同仁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