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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宗旨
為了讓臺北市成為全球最具競爭力的國際一流都會,運用科技網路,推動報案系統資訊化,建立現代化的網路報案,加強勤務指揮管制的功能,符合「報案快、反應快、處理快」的原則,達到服務改造、增進為民服務。

網路報案使用須知

  1. 網路報案性質如同110,為報案管道之一種,如有緊急案件,請撥打110,將有專人為您受理。
  2. 於填寫報案人資料時,請您務必留下正確聯絡資料 (本局對報案人身分及資料嚴予保密),否則若無具體事證,本局將不予處理,並提醒您切勿提供不實之事證,以免觸犯刑法『誣告』罪。
  3. 110為緊急報案電話,無故撥打110報案專線,經勸阻不聽者,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裁處拘留或新臺幣1萬2千元以下罰鍰。

網路報案使用限制

  1. 本局辦理網路報案,回復時間以5日為基準(例假日順延),緊急事件,並不適合網路報案,仍請撥打110報案,為最快之處理方式,本局將有專人為您即時服務處理。
  2. 網路報案與110電話報案均為報案之管道,若已選擇其中一種管道報案,請勿再重複報案。

系統送出成功確認
進入作業系統報案,送出成功後,頁面將顯示出您的報案編號查詢密碼,若未顯示,則表示送出未成功!您可以再檢視您填入的資料,重報一次;或撥打 110 直接報案。

案件分類處理流程 報案程序流程圖

  1. 竊盜、恐嚇、詐欺、網路遊戲犯罪等刑事案件
    依據刑事訴訟法規定,告訴、告發應以書狀或製作筆錄為之 ,執行上必須確認報案人身分,因此在失竊、恐嚇、詐欺、網路遊戲犯罪或其他刑案案件中,您的報案,尚未完成正式報案程序,於網路報案後仍 須請您至派出所製作筆錄,造成您的不便,敬請見諒。如您要報案,歡迎您使用110或逕赴鄰近警察單位舉報製作報案筆錄。
  2. 遺失案件
    依據現行法律規定,您的網路報案,尚無法完成正式報案程序,於網路報案後仍須請您至派出所 製作相關文件,造成您的不便,敬請見諒。如您要報案,歡迎您使用110或逕赴鄰近警察單位舉報。
  3. 汽機車(含車牌)失竊、遺失案件
    依據現行法律規定,您的網路報案,尚無法完成正式報案程序,於網路報案後仍須請您至派出所製作相關文件、開具四聯單後,再行輸入電腦協尋,造成您的不便,敬請見諒。如您要報案,歡迎您使用110或逕赴鄰近警察單位舉報。
  4. 檢舉、申訴等案件
    本局對報案人身分及資料嚴予保密,並將依據您所提供、舉報內容逕行處理、追查,請您務必留下正確聯絡資料。

其他縣市網路報案系統
除了本局網路報案系統之外,您可選擇交由居住地最近之縣市警察局受理,除方便您報案後程序的進行,亦可加速案件受理之時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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